AST安视达产品售后服务条例

衷心感谢您购买"AST安视达"楼宇对讲系列产品!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佛山市安视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您所购买的"AST安视达"楼宇对讲系列产品提供以下保修服务承诺。

  1. 服务承诺
    1. 凡客户安装或使用佛山市安视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AST安视达"楼宇对讲系列产品,我公司的市场服务网络体系将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售前、售中、售后以及安装、调试过程的技术咨询支持;
    2. 凡客户购买"AST安视达"楼宇对讲系列产品都将获得本公司提供一年(含,以收货签收日为准)的免费保修服务;保修期内,本公司承担往返程的运送费用(运输方式通常为邮政包裹、汽运、铁路慢件,如需加急特快专递等其它方式,则运费由客户承担);如无收货签收单,则按产品标签上的出货日期保修;
    3.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超过一年以上,我公司将提供终身维修服务,收取人工费及元器件费(工程项目服务不在此列,按“签约维护”的方式进行服务);因产品维修配件不能供应的特殊情况,公司不承诺100%修复;保修期外的产品维修,客户需要承担往返程的运送费用;
    4. 客户在购买产品的前期和过程中,可免费向本公司索取相关产品介绍资料。涉及到产品或技术疑问的应向我公司市场服务部门的技术人员咨询,以保证工程方案和器材配置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2. 下述情况不属于保修之列
    1. 已超出了保修期限;
    2. 遭受人为暴力破坏而导致机器受损;
    3. 保修标签有不易辨认、损坏、撕破、被涂改等现象;
    4. 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错误安装、使用、维护、保管等而导致故障或损坏;
    5. 非安视达维修机构人员及安视达认可的维修人员维修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6. 无有效发票或收据(能够证明产品在保修服务有效期内时除外);
    7. 非安视达公司产品;
    8. 其它意外因素如电源不稳、进水、暴晒、腐蚀或接线错误等因素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9.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如雷击、洪水、火灾、地震、战争等。
  3. 声 明
    1. 本承诺仅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购买及使用的产品。如国家法律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的相应法律执行;
    2. 除非本保修服务承诺中明确表示,本公司不做任何其它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对产品的可销性和对某一特定用途的适用性的保证。本保修书条款取代其它无论是明示或暗喻、书面或口头的保修协议。本公司在产品制造、销售、供应及使用上所担负的责任,无论是基于保修书、合约、疏忽、产品责任或其它项目,均不应超过产品的原始成本。对于非蓄意或必然的客户损失,本公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3. 本标准保修服务承诺,仅适用于您所购"AST安视达"楼宇对讲系列产品出厂时配置的部件。您在购买"AST安视达"楼宇对讲系列产品时,销售商给您安装的一切非"AST安视达"产品部件,由销售商自行保修;销售商向您做出的所有本保修承诺以外的承诺,本公司将不承担责任。请您在购机时向销售商索要书面证明,以保证销售商对您的额外承诺能够兑现;
    4. 在免费保修期内,本公司拥有更换后的故障件的所有权及处置权;
    5. 随产品一起赠送的其他产品不在保修范围内;
    6. 佛山市安视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拥有此条款的最终解释权。